近期,為提高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服務民生,促進質量共治,質檢總局發布《2018年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計劃》。2018年,在按計劃開展國家監督抽查的同時,質檢總局也將根據工作實際的需要,組織對計劃外的產品開展專項監督抽查。
據質檢總局消息,《2018年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計劃》共涉及219種產品,包括日用及紡織品26種、電子電器產品39種、輕工產品23種、建筑和裝飾裝修材料31種、農業生產資料17種、機械及安防產品41種、電工及材料產品38種、食品相關產品4種。其中,涉及儀器儀表行業的包括2種儀器設備(水文儀器、巖土工程儀器)和4種計量器具(電能表、水表、電子計價秤、膜式燃氣表)。
此次抽查產品目錄是質檢總局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的。從2017年9月開始至2017年10月底,質檢總局共收到公眾網絡投票138.3萬票,以及46家單位的866條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質檢總局結合現有財政專項經費規模、現行標準情況和檢驗檢測技術能力,充分采納各方意見,將網絡投票中公眾關注度較高的產品全部納入國家監督抽查計劃,突出涉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影響國計民生的重要工業產品以及消費者、有關組織反映有質量問題的重點產品。
作為儀器設備當中進入抽查目錄的產品,水文儀器和巖土工程儀器的入選不無道理。2018年1月15日,質檢總局發布《2017年第5批棉花加工機械等10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針對水文儀器及巖土工程儀器,水利部水文儀器及巖土工程儀器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江蘇、江西、湖南、四川、云南、陜西等8個省、直轄市26家企業生產的29批次產品。其中4批次產品不合格,檢出率達13.8%。經檢驗,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是3批次產品防水密封性不合格,1批次產品性能參數不合格。這一檢查結果引起了質檢部門對水文儀器和巖土工程儀器產品質量的重視。未來一年,國家將對此重點開展監督抽查工作,還望有關企業多加關注。
國家監督是指財政、審計、人民銀行、證券監管、保險監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有關單位的會計工作、會計資料實施的監督檢查。各單位必須依法接受有關監督檢查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會計法》第四章第三十四、三十五條中對監督者和被監督者的權利和義務作了相關規定。這樣就形成了以國家監督、社會監督、單位內部監督為主要形式的現行會計監督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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