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具有多參數、測量數據自動采集和計算機處理等多功能的計量檢測設備不斷出現,30%的計量器具的計量特性的檢定往往沒有現成的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可作為依據。計量技術機構采用校準的方法對其計量量值進行溯源,對其功能進行檢查,出具的是計量校準證書。而計量校準證書一般不給出合格與否的結論,作為計量儀器的管理者或使用者如何對校準結果進行正確判別和確認是當前企業計量人員極為關注的問題。
1.儀器校準方法的正確選擇
根據國家標準GB/T 27025-2008《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ISO/IEC17025:2005,IDT ),實驗室應采用滿足客戶需求并適用于所進行的校準方法。但目前的現狀是,大部分客戶在尋求儀器校準服務時均未所采用的方法。儀器校準方法是為進行校準而規定的技術規范。當前,我國發布的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大部分是計量檢定規程,而不是國家計量校準規范。校準方法可以是、區域、國家或行業技術規范發布的方法。對于非常規的計量儀器,作為企業計量管理人員首先要了解這些非常規的計量儀器的使用要求,特別是量值準確度的使用要求,如果有、區域、國家或行業技術規范發布的校準方法,這些方法又能夠滿足企業實際使用要求的,企業在送檢時應指明所采用的校準依據。當然,所選擇的方法必須是有效的版本。
、區域、國家或行業發布的技術規范中可能有多種校準方法,企業計量管理人員應根據實際需要指明應采用其中什么方法。當、區域、國家或行業發布的技術規范中沒有合適的校準方法時,企業可以在的技術組織或有關科學書籍或期刊公布的,或由計量儀器制造商的方法中選擇合適的方法。企業也可以提出根據自己需要而制定的校準方法。
2.儀器校準結果的正確判別和確認
1)根據校準的技術依據判別和確認
校準機構通常在校準證書中注明校準的技術依據。如果依據的是、區域、國家或行業發布的技術規范,判別和確認時可對照所依據技術規范的技術要求,判別和確認校準結果是否符合相應的技術規范的要求,是否滿足使用的要求。這些技術要求主要包括儀器的[示值]誤差或準確度等級、測量重復性、響應特性、鑒別力、分辨力、穩定性、靈敏度、漂移、響應時間等計量特性。如果依據的是的技術組織或有關科學書籍或期刊公布的,或由計量儀器制造商的方法,這類校準方法可能不包含或不*包含計量特性的所有要求,那么應根據校準的結果分析是否滿足使用的要求,根據使用要求進行判別和確認。
2)根據校準時所采用的計量標準判別和確認
校準證書都應表明校準時所采用的計量標準的準確度等級或者大允許誤差、測量范圍等技術參數的信息。判別和確認時檢查校準證書所列出的計量標準的準確度等級或大允許誤差是否高于或優于被檢計量儀器的準確度等級或大允許誤差的要求。檢查所采用的計量標準的測量范圍是否覆蓋了被檢儀器的測量范圍。
3)根據校準結果測量不確定度判別和確認
校準證書注明了校準結果測量的不確定度。示值誤差測量的擴展不確定度(k=2)與被檢計量儀器的大允許誤差的值之比,應小于或等于1:3,應注意,是校準結果測量的不確定度與被檢計量儀器的大允許誤差之比,而不是與校準結果之比。校準結果測量的不確定度大于校準結果是很正常的。
4)根據計量儀器的不同特性判別和確認
計量儀器不同的計量特性如儀器的測量重復性、靈敏度、分辨力、漂移等特性與儀器的示值誤差有一定的關聯,它們之間有一定的匹配,例如重復性誤差如果大于示值誤差,表明儀器不穩定,不能正常使用。一般情況下,儀器的測量重復性誤差不應大于儀器示值大允許誤差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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