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XAS 600-2023 地理標志農產品 南丹苞谷李
范圍
本文件界定了地理標志農產品南丹苞谷李的術語和定義,規定了地理標志農產品南丹苞谷李的地域保護范圍、特定生產要求和質量要求,描述了相應的檢驗方法和檢驗規則,規定了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和貯存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廣西壯族自治區南丹縣生產的地理標志農產品南丹苞谷李。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地理標志農產品南丹苞谷李 Agro-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Nandan BudvaIIey plum
在"地域保護范圍"規定的保護范圍內,按"特定生產要求"要求生產,產品質量符合本文件要求的李子。
地域保護范圍
南丹苞谷李地理標志地域保護范圍包括: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南丹縣所轄的月里鎮、六寨鎮、城關鎮、羅富鎮、芒場鎮、車河鎮、大廠鎮、吾隘鎮、里湖瑤族鄉、中堡苗族鄉、八圩瑤族鄉等11個鄉鎮151個行政村(社區)。地域保護范圍位于東經107°01'~107°53',北緯24°25'~25°37'。地域保護范圍圖見附錄A。
特定生產要求
產地
立地條件
年平均氣溫16°C~17°C,年平均降雨量1430.6mm~1442.6mm,年平均相對空氣濕度75%~85%,年平均日照時數1252h~1265h。中亞熱帶季風氣候,夏季晝熱夜涼,氣溫反差明顯。土層深厚、疏松透氣、排灌條件良好、土壤pH值5.5~7.0。
產地環境
應符合 NY/T 5010 的要求。
品種及授粉樹配置
選擇當地種植的南丹苞谷李品種。授粉樹品種為當地黃臘李、苦李、朱血李等,授粉樹要求花粉量大,與苞谷李花期相遇,且親和性好。南丹苞谷李與授粉樹比例4:1。
栽培
園地選擇
選擇平地或坡度小于25°背風向陽的丘陵山地。
定植時期
11月下旬至翌年3月中旬。
栽植密度
株行距(4m~5m)×4m,每667m2栽培33~ 40株。
施肥管理
施肥原則
根據土壤肥力確定施肥量,重施基肥,生長季節合理追肥,實行配方施用。肥料施用應符合 NY/T 496 的規定。
基肥
每年9~10月結合深翻改土秋施基肥。以有機肥為主,每667m2施腐熟農家肥1500kg~2000kg、三元復合肥(15-15-15)40kg、鈣鎂磷肥40kg。
追肥
幼樹追肥:每月施肥一次,第一次以氮肥為主,每株施高氮復合肥(20-10-10)0.05kg~0.10kg。之后每次株施三元復合肥(15-15-15)0.05kg~0.10kg。
成年樹追肥:分二次進行,第一次在2月初果樹萌芽前,每株施高氮復合肥(20-10-10)0.05kg~0.10kg。第二次在5月底采果后,每株施三元復合肥(15-15-15)1kg。
葉面肥
生長期根據植株生長情況適期噴施0.2%磷酸二氫鉀和0.2%硼砂等葉面肥。
整形、修剪
整形
采用自然開心形整形方式,主干高50cm~60cm,留3~5個主枝,均勻分布,每個主枝上留2~3個側枝,在主枝兩側斜方向發展,無中心主干。
修剪
幼樹和初果樹
按照"輕剪、長放、少疏枝"原則,選好骨干枝和延長枝,進行短截,促發長枝,培養樹形骨架,加快長樹擴冠;輔養枝長放,提早結果;拉枝開角,促進花芽形成,平衡樹勢。
盛果樹
疏剪和短截相結合,以培養花簇狀枝和短果枝為主。對直立枝、密生枝、重疊枝、交叉枝進行回縮或短截,改善冠內光照;對樹冠外圍和上層的強壯枝,疏密留稀,去旺留壯;對延長枝中度短截,繼續擴大樹冠和維持樹勢;對短果枝和花簇狀枝,采取回縮更新的剪法,去弱留強,去老留新,分批回縮復壯。
衰老樹
回縮骨干枝和較大枝組,利用背下枝、陡長枝、剌激潛伏芽萌發等措施,復壯培養新的主枝和側枝。
病蟲害防治
農業防治
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加強栽培管理,增強樹體抗病、抗蟲能力;
——增施有機肥,控制氮肥施用量;
——合理修剪,使樹體通風透光;
——進行疏花疏果,合理負載,保持樹勢健壯;
——及時開溝排水,防止園內積水,降低果園空氣濕度;
——清除病蟲枝和枯枝落葉,減少越冬病蟲基數。
物理防治
用頻振式殺蟲燈、黑光燈誘殺吸果夜蛾、桃蛀螟;用黃板誘殺蚜蟲。
生物防治
應用性誘劑、生物源藥劑防治李實蜂等害蟲。
化學防治
化學防治方法見表1,農藥使用應符合 GB/T 8321.10 的要求。
采收
當果皮轉黃綠色、帶有暗紅色絲斑時,選擇晴天上午或陰天分期采收。采果時宜輕摘、輕放,保證果實完整無損,采收過程避免機械損傷果實、曝曬。
質量要求
感官
應符合表2的規定。
規格
應符合表3的規定。
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4的規定。
容許度
質量容許度
允許不超過10%的李不符合本文件規定的質量要求,其中腐爛果不超過2%,裂果、蟲果不超過4%。
規格容許度
一級、二級果的要求如下:
——一級允許不超過5%的產品不符合該規格要求;
——二級允許不超過10%的產品不符合該規格要求。
食品安全指標
污染物
應符合 GB 2762 的規定。
農藥最大殘留
應符合 GB 2763 的規定。
檢驗方法
理化指標
可溶性固形物
按 NY/T 2637 規定的方法進行測定。
NY/T 2637-2014 水果和蔬菜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測定 折射儀法
總酸(以檸檬酸計)
按 GB 12456 規定的方法進行測定。
GB 12456-202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總酸的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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