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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態電子汽車衡稱量允許的誤差限
1.雙軸剛性參考車輛軸稱重的zui大允許誤差(mpe)
雙軸剛性參考車輛,動態地磅試驗的單軸載荷示值與靜態地磅單軸載荷的約定真值之間的zui大差值不超過下述的數值,取a或b中的較大值:
a. 將數值化整到zui接近的分度值;
b. 在檢定為1個分度值(d);在使用中檢驗為2個分度值(2d)。
2.其他參考車輛(除雙軸剛性車輛外)軸稱量的zui大允許偏差(mpd)
對于除雙軸剛性參考車輛之外的其他所有參考車輛,動態測試記錄的單軸載荷與單軸載荷修正平均值之間的差值,以及動態測試巨鹿的軸組載荷與軸組載荷修正平均值之間的差值應不超過下述的數值,取a或b中的較大值:
a. 將數值化整到zui接近的分度值;
b. 在檢定為1d*n;在使用中檢驗為2d*n。
其中:n為軸組中軸的數量,當單軸時n=1。
3.動態車輛衡總重量計量的zui大允許誤差
對于動態稱量,車輛總重量計量的zui大允許誤差應取下述a和b的較大數值。
a. 將數值化整到zui接近的分度值;
b. 在檢定中為1d*進行車輛總重量計量時軸稱量的次數。
在使用中檢驗中為2d*進行車輛總重量計量時軸稱量的次數。
4.分度值(d)
對于每種動態稱量的方法以及多承載器,動態電子汽車衡所有的稱量指示裝置和打印裝置應具有相同分度值,并以1*10的k次方、3*10的k次方或5*10的k次方為形式表示的質量單位,其中k為正、負整數或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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