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介紹:
1852年,比爾(Beer)參考了布給爾(Bouguer)1729年和朗伯(Lambert)在1760年所發
表的文章,提出了分光光度的基本定律,即液層厚度相等時,顏色的強度與呈色溶液的
濃度成比例,從而奠定了分光光度法的理論基礎,這就是的比爾朗伯定律。1854
年,杜包斯克(Duboscq)和奈斯勒(Nessler)等人將此理論應用于定量分析化學領域,并
且設計了*臺比色計。到1918年,美國國家標準局制成了*臺紫外可見分光光度
計。此后,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經不斷改進,又出現自動記錄、自動打印、數字顯示、
微機控制等各種類型的儀器,使光度法的靈敏度和準確度也不斷 提高,其應用范圍也
不斷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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